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紀錄
壹、時間: 107年11月17日(星期六) 13時30分
貳、地點:味全埔心牧場綠活館 (326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一段439號)
參、主席:陳理事長元科 記錄:賴專員沛悉
肆、出席人員:應到:751人,實到:247人,委託書:141份
伍、主席致詞:略
陸、財務報告:略
柒、工作報告:略
捌、提案討論
第一案:
案由:有關過期會員之會員資格認定與會員相關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目前有許多過期會員已多年未繳交常年會費,但因目前並未詳細規定逾期多少年後則自動成為失效會員,導致會員資料裡有許多已多年未繳費之會員資料,並且每年需寄發大會通知函給這些會員,導致管理成本年年增高。
二、本案於107年1月27日第八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新增條款:組織章程第十三條)。
擬辦:
方案一:會員逾期兩年未繳交常年會費後將自動成為失效會員,若要回復會員資格者須重新申請。
方案二:維持原案,不規定失效會員資格認定。
決議:
方案一通過,會員逾期兩年未繳納常年會費者則直接出會,再由本會寄發通知函告知出會會員,會員若有異議時,於寄發通知函後60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訴;出會會員名單公告於本會官網。
第二案:
案由:有關會員年度會費繳費方式與會員有效日期計算方式相關乙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現在會員有效期限計算方式為滿年制,造成專員需每個月整理會員資料並寄發繳費通知單,耗時且每個會員有效日期標準不一。
二、會員大會統計人數會依會員會費繳費日期而影響,在統計人數時需時時刻刻核對繳費會員與日期,並且會員大會相關物資預估落差值大,造成作業成本費用年年增加。
三、本案於107年1月27日第八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修改條款:組織章程第三十條(修正後為第三十一條)】。
擬辦:
方案一:會員會費改採年度計算方式:入會時,前半年(1~6月)入會費500元+常年會費1,000元;團體會員入會費2,000+常年會費10,000元,後半年(7~12月)入會費500元+常年會費500元;團體會員入會費2,000元+常年會費5,000元(學生會員入會費皆500元),有效日期至當年12月31日止;隔年1月統一寄發個人常年會費1,000元(團體會員10,000元)繳費通知單,有效會員資格為該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方案二:維持原案,會員有效期限以滿年制計算。
決議:
方案一通過,常年會費:新進會員該年入會月份一月至六月份者,個人會員新台幣 1,000 元,團體會員新台幣 10,000 元;入會月份七月至十二月份者,個人會員新台幣 500 元,團體會員新台幣 5,000 元;隔年一月起,個人會員新台幣 1,000 元(具學生身份者新台幣 500 元),團體會員新台幣 10,000 元,會員有效日期依會計年度計算之,自 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個人永久會員新台幣 10,000 元,團體永久會員新台幣 100,000 元。
第三案:
案由:有關修正組織章程理事、監事任期由兩年延長至三年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會現行組織章程第二十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得連選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二、歷年理監事改選費用年年增高,每兩年改選一次勞民耗財;本會欲將理監事任期延長,以利減輕協會有關理監事改選相關事宜之負擔。
三、本案於107年5月12日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修改條款:組織章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修正後為第二十一條)】。
擬辦:
方案一:任期延長至三年,於第九屆開始執行。
方案二:維持兩年任期。
決議:
方案一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有關建議授權學生論文競賽得獎者申請會員資格是否需經理事會議審核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第七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列管案號105111901,本會學生論文競賽得獎學生獲免費加入會員資格(一年)。
二、建議授權得獎學生免再經理事會審核會員資格,直接通過為本會會員。
三、依協會組織章程第七條規定: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使成為正式會員。
四、本案於107年5月12日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修改條款:組織章程第七條)。
擬辦:
方案一:同意學生論文競賽得獎學生直接為本會當然會員,並修改組織章程。
方案二:得獎學生仍需提理事會審核資格通過後取得正式會員資格。
決議:
方案一通過,由本會所舉辦之學生論文競賽獲獎學生免再經理事會審核會員資格,直接成為本會學生會員。。
第五案:
案由:有關會員通訊投票相關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35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選舉,得於章程訂定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前項通訊選舉辦法應提經理事會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二、本案於107年5月12日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
擬辦:
方案一、照案通過,於第九屆理監事改選時可執行通訊投票。
方案二、維持原案,不執行會員通訊投票。
決議:
方案一通過。
第六案:
案由:有關本會擬購買總部現址辦公空間做為永久會館服務會員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會目前所在會址為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46號三樓,會址房東為社團法人婦幼衛生協會,其總會因位於台北市而疏於管理,該協會於107年9月29日的理監事會議中決議想要以台中市該地區實價登錄之價格賣掉目前本會會址之辦公室(含三、四樓)。
二、本案需經該協會108年3月召開之會員大會決議審查通過後始得出售,該辦公室屋權總坪數為131.22坪(三樓總坪數99坪,四樓一房間32坪),大樓屋齡為33年。
三、本會截至目前為止購屋基金已累積為4,579,141元,自籌款已經籌足,只要在目前租金花費的額度內向銀行貸款購屋,經營上是沒有問題的。
四、本案業經本會第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於107年9月29日假本會第一會議室提案討論決議等婦幼衛生協會會員大會通過(108年3月)後再來議價,由理事長及林石清理事與婦幼協會進一步洽談購屋相關事宜在案。
擬辦:
方案一:同意購屋。
方案二:不同意購屋。
決議:
方案一通過。
第七案:
案由:有關106年度01月至12月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現金出納表、
基金收支表、財產目錄;107年度01月至10月收支報告決算表;108年度
預算經費表及職員薪資待遇表相關一節,提請討論。
說明:
詳如當日開會資料
決議:
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案由一:
有案由:有關南區服務中心更名為高屏區服務中心相關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本會目前一共設有七個區處服務中心,為方便會員區分雲嘉南區服務中心與南區服務中心,並且考量到南區服務中心服務範圍包含高雄、屏東及外島,提議將南區服務中心更名為高屏區服務中心。
決議:
照案通過。
案由二:
案由:有關本協會增設副理事長職務相關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因協會組織日益壯大,服務區域遍布全台,提議第九屆理監事選舉時,從五位常務理事中推選出一位理事長,兩位副理事長一職,以輔佐理事長執行推廣協會相關業務【修改條款:組織章程第十六條(修正後為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修正後為第十八條)】。
決議:
照案通過,並於第九屆理監事改選開始執行。
壹拾、散會: 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