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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廚師及衛生管理人員衛生講習

持證廚師及衛生管理人員衛生講習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24條規定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四年。申請展延者,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工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第10條規定

衛生管理人員於從業期間,每年至少應接受主管機關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衛生相關機構舉辦之衛生講習八小時

前項其他機關(構)辦理之課程,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相關課程報名連結:https://pse.is/5jpw87